古田:前妻不愿婚生女 男子怒烧“情敌”轿车获刑
发布时间:2018-11-05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50730
  宁德新闻网11月5日电 (郑晓燕)夫妻双方离婚后常常衍生出一些其他问题,比如另一方找到新的伴侣后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因前妻拒绝陪伴婚生女而引发的放火案件,判处被告人黄伟犯放火罪有期徒刑四年。
 
  据悉,黄伟与余芳离婚后,余芳与余强认识交往,在交往期间,前夫黄伟常常与余强发生矛盾、产生口角。2017年9月的一天,余芳拒绝黄伟提出的陪伴女儿的要求,黄伟一时气愤,遂生纵火烧车的歹意。
 
  次日凌晨,黄伟驾驶女式二轮摩托车,携带用白色塑料桶装的汽油,到余芳租住处附近,寻找余芳的小型轿车未果,突然见到余强停在该处的小型轿车,为报复余强,黄伟明知小型轿车紧邻居民住房、其他车辆,仍用事先携带的汽油助燃放火焚烧轿车,其后黄伟驾车离开。后该大火被接警赶来的消防大队干警扑灭,余强的轿车被严重烧毁。
 
  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本案涉案车辆被严重烧毁,无法修复,按报废处理,价值人民币61742元。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黄伟为报复泄愤而放火焚烧车辆,已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61742元,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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