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5月8日电 (许嘉 刘丽)一男子因“处理”数十万本假证半成品获刑。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数罪并罚,判处邓某康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24年5、6月间,邓某康为售卖假证获利,从他人处收购未印刷公民信息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机动车驾驶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多种假证半成品,存放于福鼎市一民房。
2025年7月,邓某康因害怕被查处,便与妻女一同准备将假证件按废品处置,却在打包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统计,现场共查获假证245025本(张),其中包括已加盖发证机关行政印章或专用章印鉴的国家机关证件、身份证明和加盖事业单位印章的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约110000本(张)。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康为贩卖而购买国家机关证件;为贩卖而购买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证明,其行为已分别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应予以数罪并罚,结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