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3月24日电 (任婧)贪图便利轻信美甲店医美宣传,接受肉毒杆菌注射后竟出现面瘫、吞咽困难等严重后果,不仅遭罪花钱,还陷入维权困境。近日,蕉城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行医引发的医疗美容侵权纠纷案,无资质美甲店及操作人员因违规开展医美项目致人损害,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告林女士在日常消费过程中,经被告某美甲店工作人员郑某的反复推介,轻信了店内可开展专业医美项目的宣传,同意在该美甲店接受肉毒杆菌毒素注射服务,并当场支付服务费2000元。令林女士没想到的是,这次违规注射竟酿成了严重的健康事故。
注射结束后不久,林女士便出现面部僵硬、面瘫、张口受限、吞咽困难等明显不适症状,身体遭受极大痛苦。察觉异常后,林女士紧急前往正规医院就诊治疗,期间累计花费医疗费2800.98元,还因身体受损耽误工作、产生额外护理开销。
经相关部门核查,涉案某美甲店的工商经营范围仅局限于美甲、基础生活美容服务,压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具备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法定资质;直接实施注射操作的工作人员郑某,同样无医师执业资格,其私自为顾客注射肉毒杆菌毒素的行为,已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为非法行医,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为追回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林女士将美甲店及操作人员郑某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退还注射服务费2000元,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万余元。
蕉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某美甲店超出经营范围,在未取得合法医美资质的前提下,擅自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工作人员郑某无医师执业资格违规实施注射操作,二者的共同过错行为直接造成林女士人身损害,已构成民事侵权,理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其中,美甲店作为经营主体,对店内从业人员负有管理监督义务,郑某作为直接侵权人,二者应对林女士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综合考量林女士的损害后果、被告过错程度、实际损失金额等案件事实,法院依法判决某美甲店经营者与郑某连带赔偿林女士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