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1月12日电 (吴彬彬)近日,寿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职务侵占案件,对私自变卖公司资产的彭某判处有期徒刑,并组织全县百余家企业员工代表旁听庭审,将审判现场变为法治教育课堂。
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期间,彭某担任宁德某重点企业资产管理部部长期间,利用负责建筑铝模板仓库出入库及物流管理的职务便利,两次擅自将公司铝废料对外销售,并将所得77万余元货款非法占为己有。
经审理,法院认定彭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其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