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9月23日电 (张高雅)酒驾连撞三物又逃逸,男子1小时落网获刑拘。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危险驾驶案,判处潘某才拘役二个月二十五日,并处罚金4500元。
	 
	  2025年5月,潘某才饮酒后驾驶小车上路行驶,在倒车时,先后碰撞路边金属护栏、垃圾桶以及被害人停靠在停车泊位内的小车,造成金属护栏、垃圾桶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潘某才驾驶车辆逃离现场。一小时后,公安民警查获潘某才及其所驾驶的肇事车辆。经鉴定、认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9.66mg/100ml,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才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