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0月25日电(廖梦旖)某房产中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并向他人提供业主个人信息数据。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董某系福建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员工,任该公司某一门店实习店长。其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一批包括楼栋名称、业主姓名、房屋面积、交易价格(房屋总额、单价、差额、首付、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签约时间、放款时间)、业主身份证号、业主电话等公民个人信息。
2017年11月,董某应公司另一区域经理朱某妙(已判决)要求,通过微信将上述信息发送给朱某妙。经鉴定,该份表格信息经筛选去重后有307条公民个人信息数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并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财产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结合董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并参考所在社区意见,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