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北京将开展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试点
发布时间:2023-10-08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356

  北京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九部门日前共同发布《北京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今年,本市将开展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参与,探索多种渠道疫苗保障,实现适龄女孩和符合接种条件女性愿接尽接。

  同时,将全市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覆盖人群扩大至常住人口,充分发挥各级妇联作用,发动妇女主动进行筛查,重点关注未接受过筛查的适龄妇女,提升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合理设置并公布筛查网点,推广预约筛查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区根据实际灵活组织,方便妇女就近接受筛查。

  方案全文

  北京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等10部门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加快宫颈癌消除进程,保护和增进广大妇女身体健康,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要求

  围绕首都功能定位,坚持妇幼健康优先,聚焦妇幼健康新发展格局,促进构建社会支持环境,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宫颈癌综合防治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广大妇女健康素养,健全宫颈癌防治服务网络,推进新技术参与宫颈癌防治关键环节,提升综合防治能力,促进宫颈癌早筛早诊早治,努力遏制宫颈癌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提升妇女健康水平,减轻宫颈癌社会疾病负担。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三级预防措施,实现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目标。到2025年,全市各区开展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服务;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达到90%。到2030年,持续推进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工作;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达到95%。

  三、重点行动

  (一)素养提升行动

  1. 倡导妇女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升HPV疫苗接种、定期筛查意识,保证均衡营养,维持合理体重,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 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妇联、社会团体、学会、协会、公众人物等作用,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社会倡导活动和公益宣传,广泛传播宫颈癌防治知识。(工会、妇联及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3. 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发布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科学宣传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必要性等知识。针对重点人群开发适宜的宣教材料,帮助妇女了解宫颈癌防治政策和服务项目,主动接受服务。(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 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提高青少年及家长宫颈癌防治健康知识知晓率。(教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HPV疫苗接种行动

  1. 加强产品注册服务指导。结合企业需求,加强对本市企业HPV疫苗注册申报工作的服务指导,促进相关品种研发落地。(责任部门:药监局)

  2. 积极开展组织动员。发挥学校在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组织动员方面的作用,开展疫苗接种宣传、摸底登记,提升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意愿。(责任部门:教委、卫生健康委)

  3. 加强接种规范化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及时公布合格有资质的接种单位,实现疫苗扫码出入库、扫码接种,保证疫苗接种全程可追溯,优先保障适龄女孩疫苗供应。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委)

  4. 逐步实现全市覆盖。2023年开展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参与,探索多种渠道疫苗保障,实现适龄女孩和符合接种条件女性愿接尽接。(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委、教委、财政局)

  (三)宫颈癌筛查行动

  1. 扩大宫颈癌免费筛查覆盖面。将全市适龄妇女免费筛查覆盖人群扩大至常住人口,充分发挥各级妇联作用,发动妇女主动进行筛查,重点关注未接受过筛查的适龄妇女,提升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合理设置并公布筛查网点,推广预约筛查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区根据实际灵活组织,方便妇女就近接受筛查。有意愿参加筛查的适龄妇女可在本市户籍地或常住地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筛查。(卫生健康委、妇联、财政局分别负责)

  2. 优化宫颈癌免费筛查流程。宫颈癌免费筛查初筛时采用人乳头瘤病毒核酸检测,筛查结果异常者按照筛查方案进行宫颈细胞学、阴道镜、组织病理学等检查。(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委)

  3. 加强女职工宫颈癌筛查服务。指导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选择适宜筛查方案,定期开展宫颈癌筛查。加强面向困难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等群体的公益性宫颈癌筛查服务。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互助保障作用,积极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加大对依法保障女职工健康权益用人单位的表扬与激励。(责任部门:工会)

  4. 规范开展宫颈癌筛查。免费筛查机构和承担女职工筛查的体检机构,按宫颈癌筛查工作规范开展服务,积极推进宫颈癌机会性筛查,对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随访,将筛查结果异常者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提高筛查和早诊早治效果。(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委)

  (四)救治保障行动

  1. 规范宫颈癌诊疗服务。推广应用统一规范的宫颈癌诊疗指南,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做好宫颈癌患者救治。(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委)

  2. 探索融合防治新模式。健全宫颈癌防治网络,积极推进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及诊断治疗一体化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宫颈癌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新模式。(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委、中医局)

  3.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助、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合力减轻宫颈癌患者就医负担。民政、工会、妇联密切配合,协同加强对符合条件患者的救助。(责任部门:医保局、民政、工会、妇联)

  4. 提升患癌人群人文服务。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等配套措施,发挥妇联、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家庭支持、社会关心,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尊严,提高宫颈癌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委、妇联等)

  (五)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能力建设。依托宫颈癌筛查培训基地,加强防治技术指导,建立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定期完成专业人员培养。加强筛查诊治机构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提升宫颈癌防治专业人员能力,强化专科建设,提高筛查及诊断等关键环节工作质量。(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 加强质量评估。支持制定宫颈癌筛查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明确筛查基本要求、各项检查、随访、评价等具体要求。促进宫颈癌免费筛查机构、体检机构和机会性筛查机构同质化管理。开展宫颈细胞学检测机构及人乳头瘤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市区两级质控评估。(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3.推动信息化管理。对宫颈癌流行状况、HPV疫苗接种、筛查服务等情况进行常规监测。推动实现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信息和服务的闭环管理,完善宫颈癌筛查个案登记制度,开展在线随访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逐步推动HPV疫苗接种、免费宫颈癌筛查、女职工宫颈癌筛查、健康体检、电子病历、慢病监测、肿瘤登记、死因监测、电子健康档案、病历病案首页等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促进新技术参与。积极推广宫颈癌筛查和诊疗适宜技术,探索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宫颈癌筛查和诊疗服务流程。利用“云上妇幼”等远程医疗技术平台开展远程会诊、线上健康管理和技能培训等,提高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将落实本行动实施方案作为健康北京及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本区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财政、医保、中医药、药监、工会、妇联等多部门协同配合,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政府部门、媒体及其他社会团体的合作,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宫颈癌消除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区要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落实好宫颈癌免费筛查经费,推动建立多元资金筹措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宫颈癌防治,集中各方力量推进宫颈癌防治事业。

  (三)开展效果评估。各区要加强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加强对各级各类宫颈癌防治机构质控评估。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牵头组织对各区行动目标落实情况开展评估,推荐优秀区参加国家加速消除宫颈癌试点,起到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用。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