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8月29日电(黄宁馨)近年来,古田法院践行“两山”理念,推动生态环境共治,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法制宣传。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打击生态犯罪行为,在我国首个“全国生态日”,古田法院联合多家单位开展了系列活动,以司法之力护绿水青山。
打造品牌。做强做优“生态司法”品牌,发挥驻河长办、林长办法官工作室、联络点作用,完善“防治罚修”一体化生态司法保护模式。
环资审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环境并重,加强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效衔接,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件,追究刑事责任12人,责令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金18.9万元,补植复种30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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