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酒吧消费时因琐事争斗 三人结伙持刀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3-04-14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99708
  宁德新闻网4月14日电(廖梦旖)只因为在酒桌边感觉被瞟了一眼,男子怒上心头开启“打砸模式”。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聚众斗殴案,分别判处许某凯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林某杰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史某旭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2021年11月2日凌晨,许某凯、林某杰、史某旭等人在酒吧消费时因琐事与被害人等人发生殴斗,后被人劝离。为报复被害人,林某杰、史某旭等人集结并分发刀具,在同日3时许,与被害人约定在一地点斗殴。
 
  林某杰驾驶小车搭载史某旭,许某凯则乘坐他人车辆在附近寻找被害人,被害人亦准备工具在一处等待。半个小时后,林某杰等人驾车经过一小区后门时,因车辆被对方打砸,便下车持刀追砍被害人。经鉴定,被害人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某凯、林某杰、史某旭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为逞强斗狠,持械聚众斗殴,破坏公共秩序,致一人轻伤,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综合三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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