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开展“院庭长庭审示范周”活动
发布时间:2023-04-0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92179
  宁德新闻网4月7日电(廖梦旖)为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充分发挥院庭长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福鼎法院近日开展“院庭长庭审示范周”活动。
 
  现场,福鼎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许嘉敲响此次“庭审示范周”第一槌,开庭审理了耿某在非法制造枪支案,共邀请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10余名磻溪镇村干部参与旁听庭审。
 
  庭审最后,案件当庭宣判,耿某在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及其他村干部纷纷表示此次庭审普法教育意义重大,也进一步加强了对法律的认识,通过“零距离”“面对面”观摩庭审,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与庄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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