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份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考核结果公布
发布时间:2023-02-08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246

  2022年12月份,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按照《关于印发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首环建管〔2022〕1号)要求,围绕“接诉即办”和主动治理400分,小卫星监测及视频监控300分,专项检查200分,媒体曝光100分四个方面,采取千分制扣分开展考核,并按综合考核得分进行排名。

  按照考评体系框架和功能区分组,核心区和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区、平原新城、生态涵养区第一名分别是东城区(963分)、石景山区(962分)、顺义区(968分)、延庆区(979分),最后一名分别是通州区(941分)、丰台区(922分)、大兴区(945分)、怀柔区(948分)。

  下一步,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市民诉求,强化热电气联调联供机制,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平稳;研究制定首都环境建设工作意见,明确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继续做好“接诉即办”,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及时回应市民关切;加快“一网统管”建设,研究开展城市家具专项治理行动,深度融合垃圾分类与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

  注:1.得分计算方法:检测结果≤10g/m2时,分值=100;10g/m2<检测结果<70g/m2,分值=(70-检测结果)×100÷60;检测结果≥70g/m2,分值=0。

  2.尘土残存量检测结果定期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务网站上公布。

【编辑:卞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