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别“没收”孩子压岁钱
发布时间:2023-01-30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2073

  (记者高健)春节假期结束,不少小朋友都收到了来自亲朋、长辈的压岁钱,但是——“这是妈妈的钱和别人换来的,不是你的钱”“你还太小,不能花压岁钱,我们先替你存着”……家长这样说,到底对不对?

  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给孩子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孩子或者其监护人表示接受、钱款发生转移之时,压岁钱的所有权就归属于孩子所有。”法官解释说,家长给对方孩子压岁钱是另一个独立的赠与行为,并不存在压岁钱之间的交换和折抵,所以,家长给对方孩子压岁钱的行为并不影响压岁钱的归属。

  一些家长收走孩子压岁钱后,用作自己使用,行不行?

  “不行。”法官说,《民法典》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即便压岁钱在家长处保管,家长也要妥善保管,不能私自挪用为自己购置物品,损害被监护人财产权益。

  但是,考虑到孩子年纪小,贸然拿着一大笔压岁钱,也确实会引发问题。

  “虽然压岁钱归小朋友所有,但是能不能随意支配还要看具体情况。”法官介绍,《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父母代为支配;如果是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购买一些文具、玩具、食品等,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如果购买大件用品或者大额游戏充值、打赏等行为则需经过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

【编辑:彭婧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