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自称可以“请神附体” 女子诈骗他人300多万获刑
发布时间:2022-11-11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46380
  宁德新闻网11月11日电 (游锦玲)一名五旬女子谎称是“神明代言人”,可通过请神附体做法事,帮助被害人消灾解难,驱除鬼邪。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以封建迷信为名骗取他人钱财的案件,依法判决曾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2016年4月至2022年5月间,曾某某谎称可请神上身,虚构被害人及家人有血光之灾、有鬼缠身、遭受病痛,需通过做法事、修建寺庙等方式帮助被害人消灾解难、驱除鬼邪、保佑平安等事实,骗取魏某某等十四名被害人(其中部分被害人系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财物共计3175943.65元,用于其个人挥霍及生活开支等。
 
  法院审理认为,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可通过做法事帮助被害人消灾解难、驱除鬼邪、保佑平安等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175943.65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案部分被害人系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对曾某某可酌情从重处罚;曾某某已退出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古田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曾某某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1月,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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