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1月11日电 (毛璟凌)近年来,福鼎法院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筑牢福鼎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一是以机制建设筑牢绿色根基。建立毁林开垦线索移送通报机制,制定《办理涉林刑事案件证据收集指引》,加强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源头防控、联动打击。
二是以联动巡查促进生态整治。联合市河长办、林长办等部门组成“司法+行政”联动巡查组,聚焦辖区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性整治与常态化督察巡河工作3场。
三是以修复司法守护物种多样。持续深化保险赔偿修复机制建设,构建“生态司法+保险”工作机制,通过集约化使用生态修复金,补齐福鼎市域内古树名木、两溪流域等生物资源受损后的赔偿和修复短板。
四是以部门联动服务“双碳”目标。构建多元信息交换机制,开展生态案件行刑衔接制度调研3次,开展植树造林等绿色司法行动2次,不断拓展生态环境司法涉林修复基地建设。
五是以宣传创新推广生态理念。创新推行“开放式宣传平台+沉浸式生态体验”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宣传工作机制,举办生态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3场,共发放海洋环境保护等宣传材料600余份,接受现场群众法律咨询80余人次,坚持用生态司法典型案例讲好生态法治“福鼎故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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