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客户信息换佣金 福鼎一手机店员获刑领罚金
发布时间:2022-11-11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81612
  宁德新闻网11月11日电 (王雅丽)福鼎一手机店营业员在佣金诱惑下,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个人手机号及验证码提供给他人。日前,福鼎法院审结该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依法判处陈某晶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5月至7月间,陈某晶利用其在福鼎市某专营店工作的便利,将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的手机号码及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收购验证码的微信群,再与收购人员按照每单人民币1-7元进行结算,从中牟利共计3072元。经鉴定,从陈某晶手机中提取9个微信群涉及公民个人信息(手机号码与验证码)共计1051条。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结合其坦白、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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