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武晓莉
暑期,是“神兽们”刷手机、玩游戏的密集时段,也是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期。
针对国家网信办曝光的一批典型案例,相关专家指出,涉未成年人的网络诈骗与涉成年人的不同,有其特殊性,不能简单套用现成的反诈模式。要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从厘清法律边界、落实平台责任、加强技术手段、引导防范教育等多个层面,合力为孩子们筑起一道反诈“防火墙”。
识破诱饵 对症下药
“涉未成年人电信诈骗以‘诱饵’式居多。”北京网络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尹劲松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犯罪分子往往针对少年儿童的喜好特点,用其爱好的物品做诱饵,实施诈骗。
“未成年人电信诈骗通常会以各种高额佣金、奖品、刷单等方式,引诱受害者泄露个人账号密码等重要信息,从而实施诈骗。主要类型有网络游戏诈骗、福利活动诈骗、追星诈骗等。”小盾安全技术专家鲍一骏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涉未成年人电信诈骗的特点,就是以他们感兴趣的东西“免费送”做诱饵,套取个人信息。
鲍一骏指出,未成年人存在涉世未深、心智不成熟、辨别能力不强等特点,对网络信息真假难辨、良莠不齐的弊端抵抗力不强。例如最常见的网络游戏诈骗,欺诈分子抓住未成年人消费观不健全,家长监管不到位,容易被游戏等级段位、人物皮肤、道具装备等吸引的弱点,专门在游戏聊天频道、贴吧、直播间发布虚假广告,谎称可免费赠送装备、低价充值、破解防沉迷系统等,吸引未成年人关注,进而通过盗取账号密码或者引诱转账等方式进行诈骗。
还有一种常见的福利活动诈骗方式,是欺诈分子通过网页链接、QQ空间等平台渠道获取未成年人联系方式,以高额返现、中奖返利等活动吸引未成年人参与,最后以保证金、红包费等名义诱惑未成年人扫码转账或利用父母的手机进行转账,进而实现诈骗目的。
追星诈骗也是非常具有青少年特点的,欺诈分子抓住未成年人热衷于追星、渴望见到偶像、愿意为偶像“打榜”花钱等心理,谎称在网上售卖演唱会门票、签名或视频聊天等,欺骗未成年人转账购买虚假票务或支付介绍费用。
惯用六招 设局诈骗
“涉未成年人电信诈骗频发的原因,是多元因素的重叠。”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琮玮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未成年人本身心智发育不成熟,识别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弱,而且随着网络发展,尤其是网络游戏、短视频网站的发展,未成年人在进行网络游戏、上网课、网络购物等活动时,时间相对长、频率较高,因此容易受到各类不良信息的诱导。
王琮玮说:“根据近几年发布的案例统计,涉未成年人电信诈骗方式一般集中于六大类。”
一是网络游戏诈骗。骗子以免费赠送游戏装备为诱饵,设置低价充值、送道具送装备、中奖诈骗等陷阱,再通过“激活费、认证费、验证费”等费用骗取未成年人钱财。二是刷单诈骗。骗子以加入“明星粉丝QQ群”为诱饵,声称完成任务可领取礼品或明星签名,诱导未成年人进行转账或刷单,交纳高额“刷单”费用。三是网购诈骗。骗子冒充客服,诱骗受害人进入虚假网站,填写银行卡、身份证信息,盗取钱财。四是“校园贷”。骗子以“无条件”“低利息”等话术,诱骗学生借贷,制造违约假象,并威胁学生偿还巨额违约金,本质上无异于高利贷、套路贷。五是招生诈骗。每逢高考招生时,有的骗子谎称有高校的“内部指标”或者“计划外指标”,宣称只要出价合理,就能保证录取。六是奖学金等名义的诈骗。骗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奖学金等名义,要求学生提供银行卡号和密码,诱导学生到ATM机进行转账操作。
“诈骗形式正在逐渐隐匿化、多元化。”鲍一骏说,对于未成年用户,有的平台暂未形成系统的防护方案,有的设置了青少年模式,却频频被未成年人绕过、破解。与此同时,随着近几年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打击和平台治理,相关黑产分子逐渐转入地下,甚至越来越多地活跃在境外平台,增加了防诈骗工作的难度。
宽严相济 精准打击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站平台积极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在处置涉诈有害信息、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发挥了作用。
在法律责任界定方面,王琮玮说,涉未成年人电信诈骗虽然是利用网络这一特殊手段,但本质上依然属诈骗行为,因此网络诈骗的法律责任要按照诈骗罪的规定来进行处罚。由于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的犯罪往往是全链条式的,所以需要法律的精准打击。例如,如果诈骗的同时还实施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伪造身份证件、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行为的,均需要定罪处罚;为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行为,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各类帮助的上下游产业链,也应追究刑事责任。
王琮玮认为,正因法律对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处罚的特殊规定,犯罪分子甚至胁迫、教唆、利诱未成年人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未成年人被骗甚至参与诈骗活动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这方面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他认为,对于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要依法从严惩治。要充分认识未成年人参与电信诈骗犯罪的严重法律后果,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提高法律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涉及犯罪的,应当综合考虑其地位作用、主观恶性、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尤其被骗、利诱参与犯罪的,要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依法从宽处罚。
提升技术 强化监管
中央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说,在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中,一些网站平台存在责任认识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相关平台要落实信息内容管理要求,持续排查处置涉诈信息、群圈、账号;建立完善的账号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账号,落实账号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完善涉诈举报机制,及时处置和反馈网民涉诈举报;对现有应用、业务、技术进行安全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对相关企业未履行风险控制责任致使群众受骗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鲍一骏认为,用技术手段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步,是精准识别未成年人。因此,各大社交、游戏等平台需要从用户的全周期行为(文字聊天、语音、动态、发帖、评论、提问等)产生的内容入手,打造用户年龄标签,从而有针对性地筛选出未成年人用户并提供相应的风险保护服务;通过设备指纹、决策引擎等技术对有害账号进行识别预警,并利用知识图谱等技术挖掘复杂链路中的诈骗团伙,强化对欺诈账户的识别;通过内容识别从文本、图片、音频、视频中全方位精准过滤平台中不适合向未成年人展示的色情、血腥、违禁、暴恐、炫富拜金等风险内容,定期对网络环境进行跟踪监测、规范网页链接、及时修改关键词屏蔽规则,清除不法分子的诈骗“土壤”,净化未成年人社交网络空间。
“还需要加强在技术手段上的突破。”王琮玮说,现有的防沉迷手段、青少年模式等技术手段,虽然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未成年人上网时间,但仍缺少辨别网络骗子的一定监管技术。要通过加强技术攻关和科技运用,提高监管的技术水平。特别是在不良信息的推送、传播方面,要通过监测预警等技术手段严厉禁止;也可以将网络电信诈骗的语言和套路设置成敏感词程序,提高辨别意识,强化防骗审核,在网络技术手段上实现初刷和精筛。
以身作则 加强监护
“防范的重点责任在监护人,也就是孩子家长。”尹劲松说,“个人认为家长只要管住两点,就基本能够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电信诈骗。第一是管住未成年人的‘触角’,建立‘防火墙’,未成年人禁入的领域不要让孩子进入。当然,这需要家庭、社会的共同构建。第二是管住‘钱袋子’,通过勤换密码等方式,让孩子不能从家长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网上支付系统转走资金。同时,要明确要求孩子,未经家长许可不得擅自实施网上支付。”
“作为家长和监护人,首先自身不要做‘低头族’,多关心未成年人的言行和日常生活,减少能吸引未成年人注意力的手机游戏、视频等诱惑发生频次,避免未成年人长期使用电子产品。”王琮玮认为,家长必须正确引导未成年人过健康的生活,同时培养他们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在操作层面,家长最好不要让未成年人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介入并依法寻求权益救济。
在社会层面,鲍一骏说,应该积极开展防骗安全教育,开设未成年人“法治课堂”,讲解防骗知识和典型案例,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价值观和消费观,共同抵制不良信息和不良网站,增强防骗意识。
王琮玮还指出,应加强法律监督,强化法律监管,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在《网络安全法》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对网络平台的网络空间行为权利边界和责任体系建设加以监督,尤其对怠于履行网络平台的责任方要严格追究责任,维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相关主管部门可形成联动优势。公安、网信等部门要加强联动,不断提升行业治理力度,净化网络生态空间。同时,要更多地联合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反诈防线,共筑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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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各级网信部门已处置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万余起。针对暑假期间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增多的情况,国家网信办日前会同公安部深入清理网上涉诈有害信息,精准提示潜在受骗网民,从严从重打击不法分子,维护未成年人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
暑假期间,国家网信办反诈中心监测发现多起针对未成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事件。不法分子经常以加入“明星粉丝QQ群”为诱饵,声称完成任务可领取礼品或明星签名,诱导未成年人进行转账或刷单;有的先宣称免费赠送游戏装备,再通过“激活费、认证费、验证费”骗取未成年人钱财,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日前,网信办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例(以下均为化名)。
2022年5月,海南省吴某(12岁)使用母亲手机登录某QQ群,看到有人免费发放游戏皮肤,随后吴某添加对方为QQ好友,微信扫描二维码领取皮肤。对方告诉吴某其账号存在非法领取行为,需联系后台工作人员处理,否则要赔付10万元、被判刑1年。吴某非常害怕,添加了对方另一个QQ账号,并按照对方语音提示,扫描二维码支付了6500元,事后吴某母亲发现异常并报警。
2022年7月,山西省黄某某(17岁)在玩手机游戏时,网上有人表示要高价购买黄某某的游戏账号,随后双方添加为QQ好友。对方让黄某某登录一个叫“下芬购”的网站,称该网站为正规游戏交易平台,很多游戏玩家在此买卖账号。黄某某同意出售账号,但对方称用来购买账号的钱款被“下芬购”网站冻结,需出卖人黄某某充值进行交易确认,黄某某便在该网站充值2次共3000元,后发现对方的QQ联系不上,该网站也无法登录。
2022年5月,广东省谭某某(15岁)在玩手机游戏时,有人添加其为微信好友,并宣称可以帮其解除未成年人手机游戏的时间限制。谭某某信以为真,并依照对方的视频指导,偷偷使用家长手机先后3次扫码支付,合计被骗3800元。
2022年3月,重庆市马某某(12岁)在刷短视频时,看到免费领取游戏装备的信息,便根据指示加入某QQ群,在客服引导下领取游戏装备。随后客服以账号被冻结为由,要求马某某转账进行账号解封。马某某先后转账5笔共计4300元,事后发现被骗。
2022年6月,河南省王某(11岁)在某粉丝QQ群看到推送信息称,进入某QQ群可以免费抽奖和领红包,王某便申请加入了该QQ群。不久后,群里的“工作人员”告诉王某,其被公司抽中一等奖,奖金6000元,并获得某明星签名。根据“工作人员”指示,王某在该QQ群里先后发红包8次,合计被骗5000余元。
2021年4月,湖北省朱某(14岁)被朋友拉入了一个QQ群,群里通知可以投票获得返现。朱某扫描对方二维码后,被要求输入代码88.8,朱某输入后发现手机被扣款88.8元,且无返现通道。随后对方添加朱某为QQ好友称,因朱某转账为未成年人转账,导致公司账户被冻结,必须按要求操作才能解除冻结,否则将通过法院传唤其父母,并要求朱某操作解冻时不得让父母发现。朱某按对方要求出示了父母的付款码,被对方扣款1.26万元。
2022年2月,陕西省秦某(14岁)经朋友推荐加入某“QQ追星粉丝群”,通过群内管理员介绍参加刷单返利活动。秦某扫码进行刷单操作后,管理员以秦某为未成年人为由,要求进行身份审查,并缴纳8000元的审查保证金。秦某便用其母亲账号扫码支付,事后发现被骗。 (武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