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血液酒精含量超300mg/100ml 两男子因醉驾获刑
发布时间:2022-08-25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14737
  宁德新闻网8月25日电 (许嘉 陈可希)福鼎两男子自觉酒量好“没事”,饮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日前,福鼎法院依法审结两起血液酒精含量超300mg/100ml的危险驾驶案,分别判处朱某福、李某鼎拘役五个月十日和五个月,并处罚金。
 
  2021年12月,朱某福饮酒后无驾驶资格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中与对向驶来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其本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案发时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9.81mg/100ml。经认定,朱某福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2022年4月,李某鼎饮酒后无驾驶资格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后又驾驶无牌照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出门,因操作不当驶出道路右侧致使车辆侧翻。经鉴定,李某鼎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55.41mg/100ml。经认定,李某鼎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福、李某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结合两人无证驾驶、自首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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