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与教育并重 周宁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反诈劝导令”
发布时间:2022-05-31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76825
 
  宁德新闻网5月31日电 (陈樱)“坚决遵守《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和尊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坚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完成“反诈”宣传劝导公益活动任务……”
 
  5月30日,宁德市周宁县人民法院对3起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零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其中,对缓刑人员汤某某发出全市首份“反诈劝导令”,责令其在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执行人民法院“反诈劝导令”,参加电信诈骗宣传劝导公益活动。
 
  据介绍,2020年11月下旬,汤某某明知他人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仍将个人名下多家银行账户提供上游犯罪分子使用,配合他人在转移犯罪所得过程中提供刷脸验证服务,至同年12月上旬,协助转移数额达255999.9元,从中获利2800元。
 
  在上述时间段内,多名被害人被骗款项均被转入汤某某银行账户,且均在短时间内从汤某某上述银行账户转移至他处。案发后,汤某某退出2800元,暂扣于周宁县公安局。
 
  周宁法院经审理认为:汤某某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判决汤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以来,周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全市首份“反诈劝导令”工作指引。通过“电诈”缓行人员现身说法,起到判处一个、教育一片、引领全部的示范作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保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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