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5月27日电 (王兴梅 吴进阳)5月16日16时30,“喂,你好,我是福安法院刑庭的干警,请问是班某某吗?”“对,我是班某某。”“我院刚收到福安市人民检察院诉你危险驾驶罪一案,拟于明天上午10:20开庭,相关情况如下:…………”“好的。”
5月17日10时40,“被告人班某某,因你犯危险驾驶罪,福安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5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鉴于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当庭宣判如下……”“好的,我听清楚了,法官。”
一起刑事案件,全程用时不到24小时便完成立案、开庭审理、当庭宣判全过程,这是福安法院刑事简案团队“跑”出的新纪录。
2021年11月24日,班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民警查获,经鉴定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40.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同年11月26日,经福安市公安局决定对班某某取保候审。2022年5月16日下午,福安检察院以班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向福安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对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福安法院于当天经审查后即对班某某危险驾驶一案进行立案、分案,刑事简案团队随即联系班某某,在征得其同意后依法向其送达起诉书副本、传票等材料,并定于5月17日上午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和当庭宣判。
据介绍,为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贯彻案件审理“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精神,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福安法院于2021年11月18日成立了一支由10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6名书记员组成的简案速裁团队,致力于以10%的人员审理75%的诉讼案件。
福安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不到24小时就完成立案、审理、判决的刑事案件,充分体现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高效便捷;将进一步用足用好速裁、简易程序,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做到全流程提速,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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