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不“停审” 周宁法院在线调解一起合伙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2-04-2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33224
  宁德新闻网4月29日电 (林谊芳)“我人在泉州,受疫情影响无法过来开庭,现在打开微信就能开庭、调解,真是太省心了。”近日,周宁县人民法院咸村人民法庭成功在线调解一起合伙合同纠纷,当事人姚某连声称赞道。
 
  疫情期间,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该案立案、送达、调解等诉讼程序均在线上进行,当事人足不出户完成了全部诉讼流程。
 
  2019年3月份起,姚某与叶某合伙创办轮滑培训项目。2020年4月份,张某加入合伙,三人共同在晋江租赁5个场地用于培训学员,合伙共计投资198000元,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但2021年9月起,叶某就不再分配合伙利润,且不让另两人参与合伙经营。经多次沟通无果后,姚某、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其合伙份额,判令叶某公开合同账目、分配合伙利润。
 
  案件受理后,案件承办法官陈志宏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案情。
 
  经调查,法官了解到本案当事人双方积怨颇深,叶某不承认双方存在合伙关系,其辩称另两人仅是其店铺的员工,并非合伙人,同时叶某已在晋江法院起诉另两人损害其财产。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决定组织当事人在线进行调解。
 
  情到深处冰自融。法官从双方的朋友关系出发,劝说当事人珍惜彼此的关系,朋友易失不易得,经过两个小时晓之以情、陈明利弊的线上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叶某同意向另两人支付7万元的合伙利润,并在另案中撤回对两人的起诉,双方握手言和,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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