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4月28日电 (陈可希)得知缅甸“有金可淘”,十男子为谋高薪结伙偷越国境到某矿场打工。日前,福鼎法院审结该起偷越国境案,依法判处十人拘役四个月二十日至六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2000元。
2020年3月,陈某照获知缅甸务工消息,就将该消息告知工友庄某渺、周某针、江某选、章某都、王某枝,章某都将该消息告知林某烈,七人合意结伙非法出境到缅甸务工。廖某俊、张某满、黄某春先后加入。
十人于同月底搭乘飞机到达云南省昆明市,而后通过租车到达云南省孟连县。次日,十人经商议后,在未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雇佣当地人员充当“向导”通过乘车与徒步的方式非法出境到缅甸,后十人均在缅甸矿山务工。
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间,十人因身体不适或者国内严厉打击非法出境行为等原因先后回国,并陆续于2021年5月至10月间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照、廖某俊、庄某渺、林某烈、周某针、张某满、江某选、黄某春、章某都、王某枝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境罪,结合十人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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