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法院发出首份“道安劝导令”
发布时间:2022-04-2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49045
  宁德新闻网4月26日电 (张慧娥)近日,寿宁法院发出首份“道安劝导令”,责令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缓刑的龚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接受社区矫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服从公安机关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安排,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
 
  案件宣判并发布"道安劝导令"后,龚某当庭进行入矫前宣誓。
 
  据悉,寿宁法院将联合交警等部门,将辖区内醉驾被判缓刑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制度化、规范化,通过醉驾被判缓刑人员入矫前宣誓,入矫后参加道路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现身说法,有效防范遏制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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