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2月28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28日发表网志称,国家“十四五”规划支持香港特区发展为国际商贸中心,而在国际货物销售方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销售公约)被誉为“最成功的实体统一商业法条约”。尽管销售公约早于1988年在中国生效,但现时在香港特区仍然不适用。为配合国际做法和“十四五”规划,在香港特区实施销售公约是最符合港人利益,有助促成更多交易。
郑若骅表示,销售公约现时有94个缔约国,而香港特区20大贸易伙伴中过半数国家是销售公约的缔约国。因此,香港特区的企业需要熟悉并能够采用销售公约作为其货物销售合同的指导规则,因为它提供了一个公平的营商环境。
郑若骅称,“一带一路”近一半国家也是销售公约缔约方,若将销售公约扩展到香港特区,可以让一套统一法律来规管香港企业的大部分国际货物销售交易,从而提供更多确定性和可预测性,促成更多交易。
郑若骅表示,销售公约可为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提供一个现代化和统一的制度来解决不同国家及地区的适用法律问题。将销售公约延伸至香港特区,会鼓励更多执业者提升处理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有助巩固香港特区作为国际法律枢纽的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