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2月21日电 (林芳)日前,福安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成功将11余万元工程款全部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池某与某村委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日判决后,该村委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池某于2021年11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已年逾七旬,执行法官慎重高效处理此案,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大数据的优势,分批次成功将案涉的11余万元工程款全部冻结,并立即前往相关网点进行扣划,最后将全部案款快速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池某。池某表示十分感谢法院的高效执行,为其了却一桩心事,一再道谢。
	 
	    福安法院始终秉持创新执行方式,提高执行效率的理念,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能够及时得到兑现,切实做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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