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1月17日电 (黄龙州)近日,寿宁法院顺利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切实为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据了解,2017年1月,李某平、龚某某夫妻二人、李某志乘坐周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高速上行驶过程中追尾碰撞,造成李某平经抢救无效死亡,周某某、龚某某受伤。2018年5月,经寿宁法院审理,判处周某某赔偿龚某某、李某志等人赔偿款共计80余万元(扣除已经赔偿部分)。案件申请执行后,经查询了解,周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去向不明。
2021年10月,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周某某已经回乡。获悉该情况后,寿宁法院迅速组织执行干警前往,将周某某依法传唤至法院。执行法官了解到龚某某因交通事故落下残疾、丈夫死亡,生活极度困难;周某某亦因交通事故散尽家财赔偿20余万元(判决前赔偿),后长期在外打工,有家不敢回。
经过法官多次组织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周某某通过向亲戚朋友借款,当场履行30万元,剩余13万元承诺在一年内付清。
民生案件无小事,寿宁法院通过善意文明执行,既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更体现司法的进步和法治的温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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