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8岁男童被撞致伤残 法官巧妙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1-11-1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97895
    宁德新闻网11月17日电 (郑树泉)本是三个没有关联的家庭,却因一场交通事故,纠葛在了一起。
 
    2021年4月,谢某某无证驾驶属于李某某的三轮载货摩托车,在经过某巷口时,与8岁的过马路的陈某某发生碰撞。这起事故造成了陈某某重伤二级,伤残程度七级。面对高额的医疗费,三个生活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均无力支付,无奈之下,陈某某的家属于8月将谢某某、李某某与保险公司诉至周宁县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承担其医疗费、护理费及伤残赔偿金等共计33.98万元。
 
    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周宁县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后立即就该案进行调解。由于该三轮载货摩托车仅承保了交强险,但因谢某某无证驾驶,保险公司认为该行为属于交强险免赔事项,在调解中不愿赔偿,而被告谢某某、李某某亦无力承担该费用,且认为原告赔偿金额过高,不愿赔偿,致使该案陷入了僵局。
 
    由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多次走访约谈保险公司负责人,将情况向负责人说明,并提出优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建议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保险金,之后再由谢某某、李某某在规定期限内返还的方案。在该院院领导与保险公司负责人及其省、市保险公司多次积极沟通后,最终保险公司同意向原告先行支付保险金19.8万元。
 
    另一方面,承办法官还先后多次组织原告家属与被告谢某某、李某某进行调解,由2被告共同承担超出保额范围的11万元。10月20日,30.8万元交到原告方后,原被告共同在调解书上签字,本案最终圆满结案。
 
    在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同权益的同时,该调解书也解决了该类案件中保险公司另案起诉追偿的问题,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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