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引发故意伤害 福鼎一男子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21-11-1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47824
    宁德新闻网11月16日电 (陈可希 许嘉)福鼎一男子家庭聚餐后偶遇有经济纠纷的“仇人”,一时冲动上前殴打致其轻伤。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故意伤害案,依法判处詹某峰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1年4月,詹某峰与家人聚餐后到其亲戚住处,后在隔壁的茶叶店见到被害人吴某,因想起与吴某之间的经济纠纷,遂用拳头殴打吴某的鼻子、胸口等部位,其哥哥詹某某(另案处理)见状上前劝阻并将詹某峰带离茶叶店。
 
    詹某峰被劝回后,将其与吴某之间的经济纠纷告知詹某某,詹某某听后愤而进入茶叶店内对吴某的脸部、头部进行殴打,詹某峰也一同参与殴打,后被旁人劝开。
 
    经鉴定,被害人吴某身上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双侧上颌骨额突、鼻骨及鼻中隔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后詹某峰家属赔偿被害人吴某经济损失并将债务纠纷处理完毕,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詹某峰无视他人身体健康,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结合其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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