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0月25日电 (陈明丽)为深入推进福安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诉非联动中心的建设,加大交通事故纠纷诉源治理力度,公平、高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0月21日,福安市法院组织召开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研讨会,会议邀请了福安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保监会以及多家保险公司。
与会代表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针对福安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赔偿标准的调解指引(试行)》提出建议及意见。福安市法院院领导及民一庭法官与各家代表就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调解过程中的营养费、误工费、住宿费以及举证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并达成共识。
福安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华斌指出,法院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保险公司等共同形成社会合力,加强诉讼与调解的衔接,统一赔偿标准,有利于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各家单位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要加强对道路交通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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